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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台县建设局四项措施强化规划管理工作
时间:2006/4/6 12:44:00点击:1728次

 

    一是完善城乡规划体系。完成县域总体规划、城乡一体化规划方案、村庄布点规划、县城供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绿地、环卫、综合交通和停车场等专项规划及120个示范、整治村的规划编制,全面实现了县城范围内控制性详规的全覆盖。
    二是推行阳光规划机制。对占用绿地等6类项目实行批前公示,并根据群众要求举行听证会,增加规划的公众参与度;对较大永久性建筑实行批后告示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。同时,还定期向人大、政协汇报总规实施情况,进行规划网上公示、媒体公示等。
    三是健全规划监察制度。对所有规划许可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,做到事前、事中、事后“三到场”,即规划的放样验线、桩基完成、竣工验收三个环节到场。向社会各界聘请10位规划监督员,建立规划监察领导小组,联合监察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。
    四是严格规划行政执法。针对审计查明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规范对违章建筑的执法力度,制定详细操作规定,通过办公会讨论形式决定,避免处罚弹性过大不易操作的问题,做到严格规定执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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